0702.mp3
六6 知道我们的旧人已经与祂同钉十字架,使罪的身体失效,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,
七18 我知道住在我里面,就是我肉体之中,并没有善,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,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。
律法的难处
人堕落的时候,罪进到人里面。然而,人没有领悟他是多罪恶。这使神必须给人律法,使人的罪恶被暴露。虽然律法不该是难处,却成了难处。神给人律法的用意是要暴露人,使人确信他是罪恶的。但即使人被律法的要求所暴露,他仍拒绝承认他是罪恶的。反之,人不当的使用律法,好像说,“律法是绝佳的。我要成就它一切的要求。”神的心意是要用律法暴露人,但人以为自己能遵守律法。虽然如此,神颁赐律法的目的还是达成了。人越想要遵守律法,就越干犯律法;他越干犯律法,就越被暴露。所以,我们不但有罪的难处,也有律法的难处。
正如我们所看见的,罪的难处在罗马六章得解决。但律法的难处如何能解决?在罗马七章,我们有得释放脱离律法的路。得释放脱离律法的路,就像得释放脱离罪的路一样,乃是借着旧人的死。在六章里,我们的旧人是犯罪者,但在七章里,我们的旧人是自居的丈夫。旧人不该作丈夫,乃该作妻子。然而,旧人没有守住他的地位,却僭取了丈夫的地位。赞美主,旧人这犯罪的人,这自居的丈夫,已经钉十字架并埋葬了!现在我们得释放脱离了罪与死。这就是罗马七章前半所说的。
肉体的难处
在七章后半,有另一个难处——肉体。罪使我们的身体成为罪恶肉体的身体。因此,随着罪的难处,我们还有堕落身体,罪恶肉体的难处。我们堕落的身体中完全没有善;它已经成了肉体。在七章十八节保罗说,“我知道住在我里面,就是我肉体之中,并没有善。”保罗绝对站在神的律法这边,认真要行善,并遵守律法,但他发现与他的愿望相悖的肉体,是一大阻挠。在二十二至二十三节他说,“按着里面的人,我是喜欢神的律,但我看出我肢体中另有个律,和我心思的律交战,借着那在我肢体中罪的律,把我掳去。”在二十五节他说,“我自己用心思服事神的律,却用肉体服事罪的律。”我们都需要得释放脱离罪、律法和肉体,这一切都是堕落的结果。
借着照灵而行得释放脱离肉体
如我们所看见的,罗马五章说,我们构成了罪人。我们既是这样的罪人,就有罪、律法和肉体的难处。借着将我们的旧人这犯罪者钉十字架,我们就得释放脱离罪。借着将我们的旧人这自居的丈夫钉十字架,我们就得释放脱离律法。得释放脱离肉体见于罗马八章,那里我们看见,借着照灵而行,我们就得释放脱离肉体。我们照着灵而行,就自然而然得释放脱离肉体。我们若不照着灵而行,就仍在肉体里,尽管我们也许得释放脱离了罪和律法。得释放脱离肉体唯一的路,就是在灵里,并照着灵而行。
五至八章有四个要点。五章的要点是我们构成了罪人。六章的要点是我们的旧人已经钉十字架,我们已经得释放脱离罪。七章的要点是我们的旧丈夫已经钉十字架,我们已经得释放脱离律法。八章的要点是我们在灵里,并照着灵而行,我们就得释放脱离肉体,不再受肉体的束缚。“我们并不是欠肉体的债,去照肉体活着。”(12)
我们需要将这点应用在我们日常的生活中。假定我与一位弟兄一同工作时得罪了他。一面,我真正爱他;另一面,我免不了得罪他。得罪他以后,我的良心受搅扰;我到主面前认罪,求祂赦免并用血洁净我。此后,我也许立刻定意说,“我绝不再那样作。从现在起,我不会这样对弟兄说话。”然后我跪下祷告:“主啊,你赦免了我。主,我祷告,从现在起你帮助我,绝不再那样作。”这样祷告不久以后,我又来与这位弟兄一同工作。为着某种原因,这次与他工作很难,使我无法忍受。几分钟后,我发脾气,又大大失败了。我再悔改,认罪,求赦免,并应用血。但现在我羞于定意,因为我开始觉得这不太管用。然而,那天稍晚我定意再试一次,并求主再帮助我一次。
罗马七章十八节说,“立志为善由得我,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。”立志为善,立志不发脾气,总是由得我们。然而,将我们所立志的行出来,却由不得我们。在七章十九节保罗说,“我所愿意的善,我反不作。”以上所提的例子中,我对待弟兄是一半属灵,一半不属灵;一半本于怜悯和恩典,一半本于律法。我认罪,应用血,并求主赦免;这一切是本于恩典。但后来我定意行善,并祷告我能成功;这是照着律法。在认罪和应用血时,我来到罗马三至四章。那是正确的。但我定意立志时,就到罗马七章去了。每个基督徒都犯这错误,可能数百甚至数千次。我年轻时,一天重复这错误五十次以上。我是真正寻求圣别的人,但我发现自己常有不圣别的思想。例如,我外面可能亲切的对弟兄说话,但我里面不喜欢甚或藐视他。那是罪恶的,之后我就祷告:“神啊,我的父,赦免我心里藐视弟兄。用血洁净我。从现在起,帮助我不要这样作。”然后我与另一位弟兄说话,同样的事又发生。然而,我没有这样祷告时,就不受搅扰。即使我想要藐视弟兄,也作不到。但我为这事祷告以后,就开始藐视弟兄。这情形继续数年之久。有一天,我发现我一直活在罗马七章里。立志由得我,但将我所立志的行出来却由不得我。
那我们该怎么办?我们不该再立志。然而,要停下来并不容易。虽然如此,每当你受试诱要立志时,你必须说,“魔鬼,离开我吧。我不要受你欺骗,我不要听你的。”我们不该立志,反而该将我们的心思置于灵。这是秘诀。我们必须只实行一件事:将我们的心思置于灵,并照着灵而行。不要考虑某位弟兄若激怒你,会发生什么事。你若继续运用你的意志,你就会失败。但你的心思和全人若置于灵,并且你若照着灵而行,你就会实际得释放脱离肉体。你的日常生活会有何等不同!我们需要实行这点。我们不需要留在罗马五、六或七章,乃需要留在罗马八章,将我们的心思置于灵,并照着我们的灵生活行动、行事为人。这样,我们就会经历完全脱离罪、律法和肉体。
6-1、为什么说我们不但有罪的难处,也有律法的难处?这难处该如何解决?
6-2、如何才能得释放脱离罪、律法和肉体的难处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