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四

主题:在爱里行事为人的条件 引经:约壹三1,约壹四10 要点: 1.条件1-与神有亲密的关系: A.周三的内容告诉我们,保罗嘱咐信徒要在爱里行事为人,我们的行事为人以要像光的儿女,在爱里行事为人,就是在与神亲密的关系中行事为人,我们可用女儿与母亲之间的亲密关系来比喻,有些女儿爱她们母亲所爱的一切,由于他们有这种对母亲的爱,她们就不愿拂逆、违逆母亲的感觉,反之,她们在对母亲亲密的爱里行事为人。 B.约壹三1所说,『你们看,父赐给我们的是何等的爱,使我们得称为神的儿女,我们也真是祂的儿女...』,所以,我们若要在爱里行事为人,就需要在与神亲密的关系中,这样,就会远离神所恨恶的事物,包括淫乱、贪婪和污秽,我们的行事为人不会叫祂忧愁,我们就不仅是名义上的神的儿女,而是名符其实的神的儿女。 2.条件2-经历神的怜悯: A.约壹四10接着说,『不是我们爱神,乃是神爱我们,差祂的儿子,为我们的罪作了平息的祭物,在此就是爱了』,这里在此的「此」,是指上述的事实,在这个事实里,有神高超、高贵的爱,神圣的爱这神素质的属性,主要是彰显在差祂儿子救赎我们,并将神生命分赐到我们里面,使我们成为祂的儿女,这件事上。 B.我们原是黑暗,甚至就是黑暗本身,与撒但是一,是不可爱的,但神却爱了我们这不该爱的,因着祂的怜悯,就使祂构得够深远,构到了我们,使我们被拯救到适合祂爱的光景中,因此,神高贵的爱,需要祂怜悯的属性,好叫我们在堕落生命的深坑中,成为祂爱的对象,而在爱中行事为人。 应用:每天分别一段足够长的时间,或晨兴或午祷,使我们放下手机跟一切打岔我们的人事物,使我们进入内室,与主有情深、亲密、私下、属灵的关系,而使我们享受神的爱,成为神爱的儿女,而在爱中行事为人。